法规符合性标志(RCM,Regulatory Compliance Mark)是一种注册标志,是非强制性的,表明供方声明产品符合澳大利亚各州以及新西兰电气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安全及其他要求,同时也符合澳大利亚《无线电通信法》和新西兰《无线电通信法》规定的电磁兼容要求。只有产品同时符合电气安全法规和EMC法规的要求才能使用RCM标志。
RCM标志的所有者是联邦政府,电气安全法定管理机构和EMC法定管理机构都接受RCM标志作为供方合格声明。供方只要在任何一个州被批准使用RCM标志,其他各州的法定管理机构都可以使用,从而实现了一次各州通行。[阅读全文]
RCM标志 (包括安全要求&EMC要求)
2013年3月1日起,澳洲开始实施新的电器安全法规(EESS)以及单一法规符合性标志RCM(新南威尔士州除外)。【SAA认证和C-Tick认证将逐步取消,三种符合性标志(C-Tick、A-Tick和RCM)正式合并为单一的法规符合性标志RCM】
EESS范围内产品涵盖额定电压50 V AC -1000V AC或120V DC - 1500V DC的电器设备。按其危险性划分为三类:3类(高风险)、2类(中等风险)和1类(低风险),其中2类和3类电器强制要求在国家数据库注册,3类电器在注册前强制要求在EESS认可机构获得符合性认证。
同时,澳洲通讯与媒体管理局发布的EMC管制产品,按产品的EMC特性分为高中低风险三类,其中高中风险的产品强制要求在国家数据库注册。
上述EESS以及ACMA EMC法规管制产品必须符合认证以及注册要求并加贴RCM标志,才能在澳新市场上销售(新南威尔士州除外)。
能效注册 (能效标签&MEPS)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颁发了温室和能源最低标准法规(GEMS),该法规已于2012年10月1日起生效。GEMS规定所有澳新发布的最低能效MEPS(Minimum Energy Performance Standards)和能效标签范围内的产品都必须在E3国家数据库上注册,并按要求加贴标签,才能在澳新市场上销售。
须加贴澳洲能效标签的电器产品包括:冰箱、冰柜、洗衣机、洗碗机、空调器和电视等;强制性符合最低能效标准(MEPS)的电器产品包括:冰箱和冰柜、贮水式电热水器、三相电机、空调器、荧光灯镇流器、荧光灯、商用制冷器具、白炽灯、外部电源、外部电源供应器、机顶盒、电视机等。
1.第三方的实验室评估产品,确定执行的测试标准;
2.测试如出现不符合项,实验室会对产品进行整改以符合并达到澳洲标准要求;
3.测试通过,出具测试报告;
4.提交测试报告至澳洲发证机构进行文件审核;
5.澳洲审核通过,核发RCM证书;
6.客户可自行或者交由实验室完成澳洲网站注册工作;
1、新合规性标志--RCM
ACMA管理局已确认新标签的生效日期是2013年3月1日。
2、ACMA更改标签的决议
现有的三个符合标志(C-TICK,A-Tick和RCM)将被合并成一个统一的合规标记--RCM。这表明该设备遵守所有适用ACMA的规管安排,即电信、无线电通信,EMC和EME,和适用的国家和地区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C-Tick和A-Tick符合标识将被废除。将制定一个国家数据库为所有供应商的注册登记,供应商识别要求将从标识通告中废除。
3、实施时间表
新标识的生效日期是2013年3月1日[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