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认证人脉交流通讯录
- 农业部发布的《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2年第4号),提出申请资料包括:“有效组分、化学结果的鉴定报告及理化性质,或者动物、植物、微生物的分类鉴定报告;微生物产品或发酵制品,还应当提供农业部指定的国家级菌种保藏机构出具的菌株保藏编号”。农业部于2014年2月1日起实施《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13)》(农业部公告第2045号),包括微生物菌种共46种,其中细菌34种;酵母4种;霉菌8种(见附表),CICC向社会推荐和共享符合法规要求的饲料添加剂微生物菌种。
详细信息见:http://www.china-cicc.org/product/view.aspx?pageid=7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