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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磁兼容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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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法规:《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GB/T 17626系列抗扰度试验
CNAS认可项目:是
- 电磁兼容性:(EMC,即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是指设备或系统在其电磁环境中符合要求运行并不对其环境中的任何设备产生无法忍受的电磁骚扰的能力。因此,EMC包括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方面是指设备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对所在环境产生的电磁骚扰(ElectromagneticDisturbance)不能超过一定的限值;另一方面是指器具对所在环境中存在的电磁骚扰具有一定程度的抗扰度,即电磁敏感性(ElectromagneticSusceptibility,即EMS)。
电磁兼容性包括两方面:EMI(电磁干扰),EMS(电磁耐受)两方面。
其中EMI包括:CE(传导干扰),RE(辐射干扰),PT(干扰功率测试)等等
EMS包括:ESD(静电放电),RS(辐射耐受),EFT/B(快速脉冲耐受),surge(雷击浪涌),CS(传导耐受)等等。
机械工业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检测中心(北京仪综测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进行各类环境试验的专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属国资委直属单位,可以对各类产品进行本试验,具体依据的标准如下: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GB/T 17626系列抗扰度试验。
《信息技术设备抗扰度限值和测量方法》GB/T 17618-1998/CISPR24:1997
《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2部分:抗扰度》GB 4343.2-2009/CISPR 14-2:2008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的电设备电磁兼容性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18268.1-2010/IEC61326-1:2005
《铁路机车车辆电子装置》TB/T 3021-2001
《400V以下低压并网光伏发电专用逆变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CGC/GF001:2009/5.4.3.1、6.4.3.1
《电信网络设备的电磁兼容性要求及测量方法》GB 19286-2003
《远动设备及系统 第2部分:工作条件 第1篇:电源和电磁兼容性》GB/T15153.1-1998/IEC870-2-1:1995
《电磁兼容通用标准居住、商业和轻工业环境中的抗扰度试验》GB/T17799.1-1999/IEC61000-6-1: 1997
《电磁兼容 通用标准工业环境中的抗扰度试验》GB/T 17799.2-2003/IEC61000-6-2:1999
《铁路信号电气设备电磁兼容性试验及其限值》TB/T 3073-2003
《机车车辆电气设备电磁兼容性试验及其限值》TB/T 3034-2002
《可编程序控制器 第2部分:设备要求和测试》GB/T 15969.2-2008/IEC61131-2: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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