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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认证人脉交流通讯录
  • 欧盟SVHC REACH检测-18123945317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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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应法规:是
    CNAS认可项目:是
  • REACH检测请咨询深圳环宇测检测部电话:18123945317,QQ:2664618914曾工 REACH法规规定进入欧盟市场化学品和其它有形产品的生产商和进口商负有以下义务: 注册 (整理并提交包括产品所含每种化学物质测试数据在内的详细报告。) REACH法规中,化学物质的注册范围主要包括: 1. 数量≥1吨/年/人的独立存在的物质或配制品中的物质; 2. 上游供应商中未注册的含量(重量比)≥2%且总量≥1吨/年/人的以单体单元(monomericunits)或化合物(chemically bound substances)形式存在于聚合物中的单体或其他物质; 3. 总量>1吨/年/人且正常或可合理预见使用状态下会有意释放的物品中物质(substances in articles); 4. 总量>1吨/年/人,化学品局有理由怀疑会从物品中释放且这种释放对人体或环境有害的物品中物质,化学品局可要求注册。 REACH法规中,豁免注册的物质有: 1. 1吨/年/人的物质 2. 放射性物质 3. 海关监管下的不做任何处理或加工的:(1)为再出口而暂存,或保税区或保税仓库中的;或(2)过境的 4. 非分离中间体 5. 运输危险物质的运输工具 6. 废弃物 7. 成员国因国防之因而豁免的 8. 医药或兽药 9. 食品或饲料中的添加剂、食品调味剂和动物营养剂 10. 附件 IV中的物质(已知风险很低) 11. 附件V中的物质 12. 再次进口已注册的物质本身或制品中的物质 13. 已注册的物质本身、制品或物品中的物质再次加工时(recovery process) 14. 聚合物(聚合物本身)(但上游供应商中未注册的含量[重量比]≥2%且总量≥1吨/年的以单体单元(monomericunits)或化合物(chemically bound substances)形式存在于聚合物中的单体或其他物质除外) 15. 仅用于产品或研发的化学物质(PPORD)(5+5/10年) 16. 只用于植保产品中的活性成分和辅料(co-formulants)(视为已注册) 17. 只用于生物杀灭剂中的活性成分(视为已注册) 18. 根据79/831/EEC指令,已做过新化学物质申报的物质(视为已注册) 2008年6月30日欧盟化学品管理局(ECHA)公布了第一批16种高关注度物质(SVHC)名单﹐评议期为45天﹐如无异议﹐将正被正式采用。 对于满足REACH第57条规定的物质通常被认为是一种高度关注的物质(SVHC)。对于此类高度关注物质(SVHC),并且满足以下条件,按照REACH第7条第(2)款的要求需要进行通告: (1)该物质已被列入须经许可才能允许使用的候选物质名单中(附件XIV); (2)该物质存在物品中的浓度大于0.1%(重量比W/W); (3)每个制造商或进口商每年制造或者进口的物品中该物质的总量超过1吨; (4)该物质作为此项用途尚未被注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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