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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14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正式公布将(2,4,6-三甲基苯甲酰基)二苯基氧化膦、4,4'-二氯二苯砜两项化学物质纳入第29批高度关注物质(SVHC)清单。至此,REACH高度关注物质(SVHC)清单正式更新至235项。
商家义务
● 如果投放欧盟市场的“物品”类产品中含有浓度>0.1%的任意一种SVHC候选物质,欧盟生产商或进口商应履行REACH法规规定的告知、通报等义务:在收到消费者咨询时,需在45天之内将相关信息提供给消费者;
● 含量>0.1%且该物质进入欧盟的总量>1吨/年时,欧盟生产商或进口商必须先向ECHA进行通报,产品方可在欧盟市场销售。“物质或混合物”类产品(如涂料、油墨等)若含有SVHC候选物质,则生产厂商应向下游使用者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 (SDS);
且2021年1月5日起,根据欧盟《废弃物框架指令》的要求,物品供应商必须在ECHA的SCIP数据库通报物品中SVHC物质信息。
欧盟境内产品必须履行REACH法规的各项义务,才能合法生产或进口。SVHC通报也是其中一项重要的审查内容,如不符合SVHC通报义务面临罚款或其他惩治措施。而且,欧盟在逐渐加强对SVHC的管控,包括但不限于市场抽查监督以及SCIP工具的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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