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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的玩具安全标准为GB6675-2003(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为国家强制性标准,在技术要求上等同采用了ISO8124-1:2000(玩具安全机械与物理性能)、ISO8124-2:1994(玩具安全燃烧性能)和ISO8124-3:1997(玩具安全特定元素的迁移)。
GB 6675标准适用于所有的玩具,即设计用于或预定用于14岁以下儿童玩耍的所有产品或材料。除非另有特殊申明,新标准不仅适用于任何在市场上销售的玩具(含试用和免费赠送的玩具)及生产并供境内销售的玩具,而且适用于正常使用和可预见的合理滥用后的玩具。
ISO8124-2:1994(玩具安全燃烧性能)和ISO8124-3:1997(玩具安全特定元素的迁移)基本等同采用EN71-2(玩具安全燃烧性能)和EN71-3(玩具安全特定元素的迁移),而在“机械与物理性能”方面,我国玩具与欧盟玩具标准也是大同小异。具体内容可以参考EN71部分。
GB 6675主要包括:
1、机械和物理性能
2、燃烧性能
3、特定元素的迁移
4、玩具标识和使用说明
1.GB6675-1基本规范
概括了基本安全要求,例如,电气安全,卫生和辐射状况。
增加了6种增塑剂的具体要求。
2.GB6675-2物理性能和机械性能
新增了关于预防听力损伤的规范。
新增了有关磁体和磁性零部件的具体要求,防止磁性零部件、磁性材料被儿童误食而引起损伤。
3.GB6675-3易燃性
修订了有关填充玩具的规格尺寸以及测试方法的具体规定。
新增对有关“模压面具整体或部分易燃性的规定”,“头戴式玩具上相关飘拂物易燃性的规定”,主要是关于其燃烧速度做出了具体要求。
4.GB6675-4
有关特定元素迁移的规定对可迁移有害物质的范围进行了扩大,具体如下
适用于72个月以下儿童的所有玩具。
适用于所有用于食物或与嘴部接触的玩具、化妆品玩具以及属于玩具类的用于书写的工具,该项规定无论任何年龄段或**使用的年龄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