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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ERP指令能效标签指令包装要求。欧盟照明产品新版ErP指令EU 2019/2020和能效标签指令EU 2019/2015强制执行。如下分享相关产品标签、包装、说明书的要求。产品标签信息要求
01光源标签信息要求
非定向灯
有效光通量和色温需要标在光源标签或丝印上
定向灯
有效光通量、色温和光束角需要标在光源标签或丝印上;若空间仅够2 个值,则标示有效光通量和色温;如空间仅够1 个值,则标示有效光通量,光束角。
02灯具的标签要求
光源不可移除的灯具
1) 非定向灯
有效光通量和色温需要标在灯具的标签或者丝印上
2) 定向灯
有效光通量、色温和光束角需要标在灯具的标签或者丝印上
光源可移除的灯具
1) 非定向灯
有效光通量和色温需要标在 LED 模组/光源的标签或丝印上
2) 定向灯
有效光通量、色温和光束角需要标在 LED 模组/光源的标签或丝印上
注:CTLS, LFL, CFLni, other FL, and HID 等特殊光源没有标签要求。
包装信息要求
01光源不可移除灯具的包装要求
如下信息需要打在包装上
a) 有效光通量并注明有效光通量类型;
例如:非定向灯:xx lm in a sphere (360°); 定向灯光束角≥90°:xx lm in a sphere (120°);定向灯光束角<90°:xx lm in a sphere (90°) ;
b) 色温,需要取整至百位数,例如4000K, 6500K,不能标4230K这种;也可以用图形或者文字标识,例如:warm white或者色温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