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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构件CE认证(欧盟强制认证)-简介
在欧盟市场“CE”标志属强制性认证标志,以表明产品符合欧盟《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这是欧盟法律对产品提出的一种强制性要求。
在钢构件上加贴CE标志不但可以证明其产品符合建筑产品指令(CPR 305/2011/EU)及其相关标准(欧洲协调标准EN 13381-4)规定的安全,环保,卫生和消费者保护。而且可以合理规避贸易技术壁垒,在欧洲市场自由销售并打开其他国际市场。
注:欧盟建筑法规CPR(Construction Product Regulation) 305/2011/EU 全面取代欧盟建筑产品指令CPD(Construction Product Directive) 106/89/EEC, 并且从2013年7月1日起强制执行
钢构件CE认证 – EN 13381-4– 需要符合的产品指令和协调标准
A.产品指令:建筑产品法规CPR(Construction Product Regulation) 305/2011/EU
B.欧洲协调标准:
EN 13381-4:试验方法测定结构构件的耐火作用 - 第4部分:钢构件的被动防护
EN 13381-4:Test methods for determining the contribution to the fire resistance of structural members - Part 4: Applied passive protection to steel members;
钢构件CE认证 – EN 13381-4 – 涉及的产品范围:
本欧洲标准规定了一种试验方法,用于确定应用被动防火系统对结构钢构件耐火性的贡献,该结构钢构件可用作梁或柱。它只考虑腹板中没有开口的截面。未经进一步评估,它不直接适用于结构受拉构件。I型或H型截面的分析结果直接适用于相同截面系数的角钢、槽钢和T型截面,无论是用作单个构件还是支撑。本欧洲标准不适用于实心棒材或棒材。本欧洲标准涵盖仅涉及被动材料而不涉及本文件中定义的反应性防火材料的消防系统。评估旨在涵盖所用防火材料的一系列厚度、以截面系数为特征的一系列型钢、一系列设计温度和一系列有效防火分级周期。本欧洲标准包含消防试验程序,其中规定了应进行的试验,以确定消防系统保持连贯性和连接到钢结构的能力,并提供消防系统热特性的数据,当暴露在EN 1363-1中规定的标准温度/时间曲线下时。
钢构件CE认证-EN 13381-4 –认证流程:
1、确定需要认证的产品类型,提交申请
2、确定欧洲产品指令,钢构件需符合新的欧盟建筑产品法规CPR 305/2011/EU
3、确定欧洲协调标准,钢构件需符合协调标准EN13381-4
4、根据CPR指令和协调标准EN13381-4进行测试评估,欧盟公告认证机构根据认证体系3进行测试认证
5、获得由欧盟公告机构颁发的测试报告和证书
6、发放产品性能声明(Declaration of Performance)
7、在产品包装上加贴带公告机构编码的CE标志
8、在欧洲市场自由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