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

厦门易朔产品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检测认证人脉交流通讯录
  • EN 1364-3: 非承重件耐火测试 – 第3部分:幕墙,整体结构

  • 这真不是您需要的服务?

     直接提问 | 回首页搜

  • 认证机构类别:认证机构
    认证服务类别:产品认证
  • 幕墙CE认证(欧盟强制认证)-简介

     

    在欧盟市场“CE”标志属强制性认证标志,以表明产品符合欧盟《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这是欧盟法律对产品提出的一种强制性要求。

     

    在幕墙上加贴CE标志不但可以证明其产品符合建筑产品指令(CPR 305/2011/EU)及其相关标准(欧洲协调标准EN 1364-3)规定的安全,环保,卫生和消费者保护。而且可以合理规避贸易技术壁垒,在欧洲市场自由销售并打开其他国际市场。

     

    注:欧盟建筑法规CPR(Construction Product Regulation) 305/2011/EU 全面取代欧盟建筑产品指令CPD(Construction Product Directive) 106/89/EEC, 并且从2013年7月1日起强制执行

     

    幕墙CE认证 – EN 1364-3 – 需要符合的产品指令和协调标准

     

    A.产品指令:建筑产品法规CPR(Construction Product Regulation) 305/2011/EU

    B.欧洲协调标准:

    EN 1364-3: 非承重件耐火测试 – 第3部分:幕墙,整体结构

    EN 1364-3: Fire resistance tests for non-loadbearing elements – Part 3: Curtain walling, full configuration;

     

    幕墙CE认证 – EN 1364-3 – 涉及的产品范围:

     

    本欧洲标准规定了确定幕墙耐火性的方法-全配置。

    本欧洲标准与EN 1363-1一起使用。注附录B提供了有关试验方法的更多信息。

    本试验方法适用于B型幕墙(定义见3.4)。本试验不适用于A型幕墙(定义见3.3)。

    幕墙的耐火性可在内部或外部暴露条件下确定。在后一种情况下,可使用EN 1363-2中给出的外部火灾暴露曲线,但需遵守国家规定。

    可使用EN 1364-4对幕墙的各个部分(例如,用于将幕墙连接到地板构件的周边密封、填充板或框架系统(锚固)的固定件)或仅对拱肩区域有耐火要求的系统进行试验。对于垂直线性间隙密封,本部分标准适用。

    本欧洲标准不包括外墙上的双层外墙、覆层系统和通风外墙系统。它不涉及幕墙的防火性能。

     

    幕墙CE认证-EN 1364-3 –认证流程:

     

    1、确定需要认证的产品类型,提交申请

    2、确定欧洲产品指令,幕墙需符合新的欧盟建筑产品法规CPR 305/2011/EU

    3、确定欧洲协调标准,幕墙需符合协调标准EN 1364-3

    4、根据CPR指令和协调标准EN 1364-3进行测试评估,欧盟公告认证机构根据认证体系3进行测试认证

    5、获得由欧盟公告机构颁发的测试报告和证书

    6、发放产品性能声明(Declaration of Performance)

    7、在产品包装上加贴带公告机构编码的CE标志

    8、在欧洲市场自由销售

     

    幕墙CE认证-EN 1364-3 –相关标准

     

    EN 1363-1,耐火试验-第1部分:一般要求

    EN 1363-2,耐火试验-第2部分:替代和附加程序

    EN 13119,幕墙-术语

    EN 13501-1,建筑产品和建筑构件的防火分类-第1部分:使用防火试验反应数据进行分类

    EN 13501-2,建筑产品和建筑构件的防火分类-第2部分:使用耐火试验数据进行分类,不包括通风设施

    EN 13830,幕墙-产品标准

    EN ISO 13943,消防安全-词汇

     

    详情请咨询:中科易朔防火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电话:0592-3500085-801

    邮件:info@CASfire.cn

    网址:http://www. CASfire.cn

    出自JJ2021

     


  • 检测通手机版

  • 检测通官方微信

  •  检测通QQ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