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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制保温隔热材料-CE认证-EN 14320-1-需要符合的产品指令和协调标准
A.产品指令:建筑产品法规CPR(Construction Product Regulation) 305/2011/EU
B.欧洲协调标准:
EN 14320-1-2013 保温产品为建筑设备和工业设施.现场制喷涂硬质聚氨酯(PUR)和聚异氰脲酯(PIR)泡沫
Thermal insulating products for building equipment and industrial installations - In-situ formed sprayed rigid polyurethane (PUR) and polyisocyanurate foam (PIR) products;
现场制保温隔热材料-CE认证–EN 14320-1-涉及的产品范围:
本欧洲标准规定了用于建筑设备和工业装置绝缘的现场成型喷涂硬质聚氨酯(PUR)和聚异氰脲酸酯(PIR)泡沫产品的要求,例如用于供应燃料、油、其他液体、热水和冷水、空气和其他气体的储存容器、管道和导管。
根据符合本标准的泡沫产品类型,其使用温度可能在±200°C范围内。
本欧洲标准不包括工厂制造的硬质聚氨酯或聚异氰脲酸酯泡沫隔热产品或用于建筑物隔热的现场产品。
本标准未规定直接空气隔声和吸声应用的性能要求。
注:泡沫产品称为柔性或刚性。柔性产品用于室内装潢和床垫。其特点是在使用阶段能够不断偏转、支撑和恢复到原始厚度。不柔性的产品称为刚性产品,不具备这些柔性特征。它们大多用于隔热目的,抗压强度值差异很大。一旦泡孔结构在硬质泡沫中破裂,它就不能完全恢复其厚度。其中一些硬质泡沫密度很低,压缩强度很低,有时被“商业”称为“软泡沫”或“半刚性”泡沫。本注释旨在澄清本标准中使用的术语“刚性泡沫”涵盖了所有具有此类描述的泡沫。
硬质聚氨酯(PUR)和聚异氰脲酯(PIR)-CE认证–EN 14320-1-认证流程:
1、确定需要认证的产品类型,提交申请
2、确定欧洲产品指令,现场制保温隔热材料需符合新的欧盟建筑产品法规CPR 305/2011/EU
3、确定欧洲协调标准,现场制保温隔热材料需符合协调标准EN 14320-1
4、根据CPR指令和协调标准EN 14320-1进行测试评估,欧盟公告认证机构根据认证体系1或3进行测试认证
5、获得由欧盟公告机构颁发的测试报告和证书
6、发放产品性能声明(Declaration of Performance)
7、在产品包装上加贴带公告机构编码的CE标志
8、在欧洲市场自由销售
硬质聚氨酯(PUR)和聚异氰脲酯(PIR)-CE认证–EN 14320-1-相关标准
EN 1607:1996,建筑用隔热产品-垂直于表面拉伸强度的测定
EN 1609:1996,建筑用隔热产品-部分浸入法测定短期吸水率
EN 12086:1997,建筑用隔热产品-水蒸气传输特性的测定
EN 12667:2001,建筑材料和产品的热性能-通过防护热板和热流计法测定耐热性-高耐热性和中耐热性产品
EN 12939,建筑材料和产品的热性能-通过防护热板和热流计法测定热阻-高耐热和中耐热厚产品
EN13172:2012,隔热产品-合格评定
EN 13238,建筑产品对火的反应试验-基底选择的调节程序和一般规则
EN 13468,建筑设备和工业装置用隔热产品-水溶性氯化物、氟化物、硅酸盐、钠离子和pH值微量测定
EN 13501-1,建筑产品和建筑构件的防火分类-第1部分:使用防火试验反应数据进行分类
EN 13823:2010,建筑产品对火灾试验的反应-建筑产品,不包括暴露于单一燃烧物热侵蚀的地板
EN 14308:2009,建筑设备和工业装置用隔热产品-工厂制硬质聚氨酯泡沫(PUR)和聚异氰脲酸酯泡沫(PIR)产品-规范
EN 14706,建筑设备和工业装置用隔热产品-最高使用温度的测定
EN ISO 1182,产品的着火反应试验-不燃烧性试验(ISO 1182)
EN ISO 1716,产品的燃烧反应试验-总燃烧热(热值)的测定(lsO 1716)
EN ISO 9229-2007,隔热-词汇(ISO 9229-2007)
EN ISO 11925-2:2010,对火的反应试验-直接撞击火焰单火源试验的产品可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