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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一、什么是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国军标(GJB9001C-2017)质量管理体系
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是依据GJB9001C-2017《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建立、实施并有效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该体系是在等同采用国家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基础上,增加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特殊要求(如军方参与质量体系管理、“六性”管理、外协外购质量控制、软件质量管理、技术状态管理、风险管理、生产工艺管理、售后服务管理、质量信息管理等方面的特殊要求),作为标准的一部分(楷体字部分),列在国家标准相应条款之后,作为国家标准的补充条款。
申请军队专用装备承制资格(A类)的单位,应当建立并有效运行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
二、申请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国军标(GJB9001C)质量管理体系的必要性:
1、《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条例》第143条规定“质量体系评定不合格的单位不能承担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任务”。
2、《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武器装备论证、研制、生产、试验和维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对其承担的武器装备论证、研制、生产、试验和维修任务实行有效的质量管理,确保武器装备质量符合要求”。第四十六条规定“未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单位,不得承担武器装备研制、生产、维修任务”
3、装备发展部对《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规范(试行)》中规定:需审查第三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有效性。
4、《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条例》第七条 申请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的单位,应当具有经评定合格的质量管理体系。
三、建立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国军标(GJB9001C)质量管理体系的意义
1、有力证实组织具有稳定地提供满足顾客要求和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的能力;
2、有利于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客户信心,扩大市场份额;
3、提高组织的运作能力,降低企业的管理成本,提高效率;
4、消除贸易壁垒,各类贸易的“通行证”;
5、有利于组织的持续改进和持续满足顾客的需求和期望;
6、申请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认证、装备承制单位资格注册证书的前置条件, 也是企业承担装备采购合同任务的前置条件。(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认证:需取得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申请军队专用装备承制资格(A类)的单位,应当建立并有效运行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申请军选民用的装备承制资格(B类)的单位,应当建立并有效运行国家质量管理体系;)
四、申请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国军标(GJB9001C)质量管理体系的企业类型:
1、尚未建立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但从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企业。
2、已取证但面临监督审核的企业。
3、证书即将到期,需要重新申请的企业。
五、申请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国军标(GJB9001C)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条件
1、客户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
2、申请GJB9001C-2017认证的组织是从事武器装备论证、研制、生产、试验和维修的事业法人单位或企业法人单位。武器装备是指实施和保障军事行动的武器、武器系统和军事技术器材,以及用于武器装备的计算机软件、专用元器件、配套产品、原材料;
3、《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申请书》需请军方用户签署认证推荐意见并盖章确认,初次认证申请组织需同时提供相关军方用户(军代表)出具《推荐意见书》;并填写《产品所在阶段情况调查表》。如申请单位是部队,可由上级主管部门或任务下达单位出具意见;
4、申请认证前须按GJB9001C-2017标准建立管理体系,运行3个月以上,完成内审和管理评审。运行期间有订货及交付发生,现场审核时应有申请认证范围内产品的科研生产活动。
5、一年内,未发生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或违反相关法规的情况;
六、申请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国军标(GJB9001C)质量管理体系的申请材料
1、申请书
2、军代表推荐意见书(涉及多个军方用户需要分别提供)
3、产品所在阶段情况调查表(涉及多个军方用户需要分别提供)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6、产品实现流程图
7、主要设备一览表
8、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及其它有关材料。
注:所有文件需在盖章处加盖相应公章,无公章情况不予受理。
七、申请认证流程
1、在单位内部按照《GJB9001C-20017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贯标;
2、国军标质量体系有效运行,完成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
3、填写《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申请书》;
4、向认证中心提交申请材料,认证中心审核同意后与申请单位签订认证合同书;
5、进行现场审查,初次申请单位审核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审核主要涉及: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审查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主要涉及了解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确认审核范围及标准删减内容等,并与军方用户座谈。第二阶段审核是全部门、全产品、全过程、全要求覆盖的符合性审核。
6、现场审核有关材料结果经认证中心或公司审批后发放证书。
八、提供服务的具体内容包括:
1、签订认证合同和申请书,收集企业相关资质,包括营业执照、开票信息等;
2、现场考察
根据申请认证规模大小及风险程度,一般安排1-2天,了解组织的认证范围、过程及需求。了解企业设施设备、工艺流程、现行有效的管理文件和记录等。
3、体系文件编制、认证申请
编制管理体系文件,包括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体系相关的控制文件和记录等;向认证中心提交认证申请。
4、管理体系运行指导
管理体系文件经最高管理者批准后发布实施,正式运行。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进行管理体系标准和体系文件的培训,培训范围:组织管理层、各部门负责人、内审员及体系运行责任人员。其中包括内审员培训。
5、指导实施管理评审、内审
在适当时机(一般在体系运行二个月以上),现场指导组织管理层、各部门负责人、内审员进行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以对管理体系方针、目标指标及运行的适宜性、符合性、有效性进行评价。
6、认证中心审核组现场审核
通过内审、管理评审,经评价管理体系基本符合标准要求,运行有效后,与认证机构协商审核组成员并实施现场审核,我公司负责指导相关文件、资料的准备及协调工作。
7、不符合项整改
协助企业针对审核组提出的书面不符合项报告进行整改,满足审核组验证要求。
8、审卷发证
认证中心对审核案卷进行审阅、批准、发证。
九、证书式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