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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肯尼亚标准法令》第496章(Standards Act Cap 496,laws of Kenya)和2005年7月发布 的《第78号进口产品质量法令》(Quality Imports Order No.78),为确保进口产品的质量,为肯尼亚 消费者提供安全、健康、环境等方面的保护,肯尼亚标准局(KEBS)于2005年9月29日开始实施出口 前标准符合性验证计划(PVoC)。
在实施PVoC计划之前,肯尼亚采取对进口货物实行到货验证制度,但容易导致货物进港的延迟,而 且对于不合格的产品,KEBS还需将其遣返或以不污染环境的方式销毁而造成额外负担。因此,从2005年起开始采用PVoC这种出货前验证的方式。
认证流程
PVoC 包括以下关键要素:
——货物装运前检查;
——在具备认可资格的实验室进行检测、评估;
——审查产品生产过程;
——文件符合性检查;
——对测试报告与标准符合性的审核。
获得PVoC认证有三种方式:
方式 a):每批货物检验及测试出口商联系所在国的PVoC办事处,提交填写好的认证申请书(RFC)和本批货物的形成发票,或者由肯尼亚进口商提交进口声明表格(IDF)和形成发票复印件,启动PVoC过程。PVoC办事处对货物进行检验,确认其是否满足肯尼亚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并抽取样品进行测试,如果 测试结果合格,将根据进口商提供的货物最终发票颁发CoC证书(对于航空运输,允许根据形式发票颁发证书)。 方式a)的CoC证书有效期为90天,只对该批次的货物有效。食品、药品、化学物品只能使用方式a)。
方式b):产品注册、检验及有限测试如果同样一种产品多次出口到肯尼亚,建议使用方式b)。出口商向PVoC登记、许可/认证中心提出申请,提交产品符合肯尼亚标准/技术规范或国际标准的自我声明,以及由按照ISO/IEC标准认可的实验室出具的产品测试报告、ISO 9000 证书等技术支持文件。PVoC登记、许可/认证中心审核出口商提交的文件,如发现问题,将要求整改。确认产品满足要求后,PVoC中心将颁布产品登记证。出货时出口商应向PVoC办事处提交产品登记证复印件、认证申请书和货物的形式发票,PVoC办事处同样要对货物进行检验,但只对个别批次抽样测试。出口商还需提供货物最终发票,PVoC办事处审核各种文件后颁发CoC证书。产品登记证有效期1年,产品须持续满足登记要求。如果产品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产品也必须相应进行产品登记证的修改。
方式c):产品认可产品登记后如果质量稳定,在较长时间内持续满足符合性要求,可向PVoC登记、许可/认证中心申请许可证。PVoC中心将审核产品的测试报告,必要时进行补充试验。另外,还将对工厂的生产设施进行检查。经过以上各步骤的审核后,制造商将获得这种类型产品的许可证。以后产品在出口时,制造商只需要提供认证申请书(RFC)、最终商业发票及许可证复印件,PVoC办事处即可颁发证书,无需每次验货和产品测试。为监督产品的符合性,PVoC办事处保留抽验已获许可的产品的权利,但事先会通知出口商。如果产品持续满足要求,许可证可以每年更新,更新时将对工厂的生产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如果产品进行了修改,须申请重新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