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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西哥法定标准(NOM)规定进口产品经测试合格后,始可在市场上销售。虽然《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于1994年1月1日正式生效,且墨西哥国家电子部标准化、认证协会与UL、加拿大标准协会(CSA)合作发行出版了北美协调化标准,但是墨西哥只承认本身的NOM安全标志,美国及加拿大的安全标志(例如CUL,ETL,CSA)不获该国政府承认。产品测试签证必须由墨西哥DeccionGeneraldeNormas(DGN)或其他认可的独立签证机构签发。产品进口前必须具备该签证认可才能入境。
1. NOM强制性标志
墨西哥只承认本身的NOM安全标志,美国及加拿大的安全标志(如CUL、ETL、CSA)不被该国政府承认。要求进行强制性认证的产品只有附有该NOM安全标志才可进入墨西哥市场。
通常情况下,NOM标志常与NYCE或ANCE一起出现:
NOM NYCE:适用于电子产品、通讯产品及数据处理设备,但不包括家电;
NOM ANCE:适用于家电产品,包括家用电动仪器、电动手持工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