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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赛特检测有限公司

检测认证人脉交流通讯录
  • 霉菌测试标准GJB150.10-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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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应法规:GJB150.10-1986
    CNAS认可项目:否
  • 公司名称:深圳市赛特检测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吴

    联系电话:18565637720(微信同号)

    霉菌测试项目介绍:

    1. 测试项目:霉菌测试

    2. 测试标准:GJB150.10—1986

    3. 试验目的:用于鉴定军*装备的抗霉能力。

    4. 试验条件:

    4.1试验周期:若试验样品仅作外观检查时,试验周期为28d。若试验样品需进行性能测试时,试验周期为84d.

    4.2试验温度与湿度:试验在温湿度交变循环条件下进行,每24h循环一次。前20h,保持温度30±℃、相对湿度95±5%。在以后的4h中,保持温度25±1℃、相对湿度95±5%最少2h,用于温湿变化的时间最长为2h。变化期间温度保持24~31℃之间,相对湿度不得小于90%。

    • 试验菌种:黑曲霉、黄曲霉、杂色曲霉、绳状青霉、球毛壳霉
    • 试验:

    6.1本试验不得采用经过盐雾、沙尘等试样的样品。

    6.2试验一般不进行清洁处理;当有关标准要求清洁处理时,应增加试验样品,以作对比。试验样品清洁处理应在孢子悬浮液的72h以前完成。清洁试验品样时,必须避免污染试验样品表面。

    6.3试验样品在受试前需要进行外观检查,特别注意污染表面、缺陷及存在的其它任何有助于霉菌生长的状况,并作详细记录。

    6.4试验样品需要进行使用与性能影响测试时,在受试前应按试验样品的技术条件进行测试,并记录原始数据。

    6.5试验样品一般按委托试验单位交付的状态(或按有关标准规定的状态),置放在霉菌试验箱(室)的样品架上,试验样品与样品接触面应尽量小。样品周围的空气应保持自由循环。

    6.6将对照样品垂直地放置在接近试验样品处。但不得与试验样品接触。

    6.7试验样品和对照样在试验与温度规定的条件下预处理4h方可接种。

    6.8试验样品和对照样同时接种,用喷雾器(或其它类似的雾化装置)将混合孢子悬浮液以雾状喷在试验样品的可能曝露的内外表面。

    6.9试验样品和对照样接种后,在试验箱(室)内保持试验温度与湿度规定的试验条件下,培养7d,检查对照样品的长霉情况,其表面霉菌覆盖面积最少应为90%,否则试验为无效;若对照样品表面长霉情况符合要求时,从接种之日起计算试验时间。

    • 最后的检测

    7.1试验结束时,立即检测试验样品表面霉菌生长情况,以目测为主,必要时可借助放大镜进行观察。

    7.2检查试验样品时应记录霉菌生长部位、覆盖面积、颜色、生长形式、生长密度和生长厚度

    评定霉菌试验结果如下

    Ⅰ等级:0

     长霉程度:不长霉,。

     霉菌生长情况:未见霉菌生长。

     

    Ⅱ等级:1

      长霉程度:微量生长。

     霉菌生长情况:霉菌生长和繁殖稀少或局限。生长范围小于试样样品的总面积10%,基质很少被利用或未被破坏。几乎未发现化学、物理与结构的变化。

     

     Ⅲ等级:2

       长霉程度:轻微生长。

       霉菌生长情况:霉菌的菌落断续蔓延或松散分布于基质表面,霉菌生长占总面积30%以下,中量程度繁殖。

     

     Ⅳ等级:3

       长霉程度:中量生长。

       霉菌生长情况:霉菌较大量生长和繁殖,占总面积70%以下,基质表面呈化学、物理与结构的变化。

       

      Ⅴ等级:1

    长霉程度:严重长霉。

    霉菌生长情况:霉菌大量生长繁殖,占总面积70%以上,基质被分解或迅速劣化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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