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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净产品星级认证
近年来,健康呼吸及空气质量问题已经成为国家及老百姓密切关注的社会热点,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各类空净产品亦纷纷走入人们的视野,空净行业呈现了井喷式的发展态势。
2、送样检测。【(如企业已有带CNAS章的GB/T 18801—2015检测报告(含颗粒物洁净空气量、颗粒物累积净化量、噪声、颗粒物净化能效 4个项目),上传系统经审核后,无需送样测试】。 3、颁发证书。评审通过后给企业颁发证书,允许企业使用认证标志。
型式试验+获证后监督 |
空气净化器、新风系统星级评价
序号 | 评价大类 | 评价小类 | 产品名称 | 产品标准名称 | 标准号(包括发布年号) | 实施规则编号 | 认证方案名称及其描述 | 认证模式(适用时) | 检查员注册专业编号 | 使用的证书式样 | 是否带CNAS标识 |
1 | 801 | 801001 | 空气净化器 星级评价 | 过滤式空气净化器颗粒物净化性能分级 | T/CAQI 17—2016 | CVCPJ801001-2017 | CVC评价实施规则 过滤式空气净化器颗粒物净化性能分级评价 | 型式试验+获证后监督 |
/ | / | 否 |
2 | 801 | 801002 | 新风系统 星级评价 | 过滤式新风系统颗粒物净化性能分级 | JSGF CVC016-2017 | CVCPJ801002-2017 | CVC评价实施规则 过滤式新风系统颗粒物净化性能分级评价 | 型式试验+获证后监督 |
/ | /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