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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认证人脉交流通讯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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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皮肤致敏实验报告中科院上海分院
    地址:上海市江场西路395号
    黄工:13764818040

    1 范围

    GBZ/T240的 夺 部分 规定 了动物 皮肤 致 敏试 验 的 目的、试 验 概 述 、试 验 方法 、评 价 报 告 和结 果

    解释 。

    本部分适用于检测化学品对皮肤 的变态反应性 。

    2 规范性 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 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 日期 的引用文件 ,仅所 注 日期 的版本适用 于本

    文件 。凡是不注 日期 的引用文件 ,其 最新版本 (包 括所有 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

    GBZ/T224 职业卫生名词术语

    GBZ/T240.1 化学品毒理学评价 的程序和试验方法 第 1部分 :总 则

    3 术语和定义

    GBZ/T240.1界定 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

    3.1

    诱导接触 Ⅱduct二 on exposure

    机体通过接触受试样品以达到诱导产生过敏状态目的的试验性暴露。

    3∶ 2 ∷

    诱 导 期 induction period

    机体通过接触受试样品而诱导出过敏状态所需的时间。

    3.3

    犭次犭乏招艮角虫 chaⅡenge exposure

    机体接受诱导暴露后 ,再 次接触受试样品的试验性暴露 ,以 确定皮肤是否会 出现过敏反应 。

    4 试验 目的

    确定重复接触化学品对哺乳动物是否可引起皮肤变态反应及其程度 。

    5 试验橛述

    实验动物通过多次皮肤涂抹诱导接触受试样 品 Od、 7d、 14d(诱 导期 )后 ,给 予激发剂量 的受试样

    品 ,观察实验动物 ,并 与对照动物 比较对激发接触受试样品的皮肤反应强度 。

    6.4.2 豚鼠最大反应试验 (Guinea Ⅱg Maximization Test,GPMT)

    采用完全福 氏佐剂 (Freund Complete A曲 vant,FCA)皮 内注射方法检测致敏的可能性 。

    6.4.2.1 动物数

    试验组至少用 10,对 照组至少 5只 。如果试验结果难 以确定受试样 品的致敏性 ,应 增加动物数 ,试

    验组 20只 ,对 照组 10只 。

    6.4.2.2 剂量水平

    试验剂量水平可以通过少量动物 (2只 ~3只 )的 预试验获得 。诱导剂量为能足 以引起皮肤轻度刺

    激反应 的浓度 ,激 发剂量为不能引起皮肤刺激作用 的最高剂量 。

    6.4.2.3 试验步骤

    6.4.2.3.1 诱导接触 (第 0天)

    诱导接触应按如下步骤操作 :

    a) 受试样品组 :将 颈背部去毛区(2cm× 4cm)中 线两侧划定三个对称点 ,每 点皮 内注射 0.1mL

    下述溶液 。

    第 1点 1:1(体积 比)FCA/水或生理盐水 的混合物 ;

    第 2点 耐受浓度 的受试样品 ;

    第 3点 用 1:1(体 积 比)FCA/水 或生理盐水配制的受试物 ,浓度与第 2点 相同。

    b) 对 照组 :注 射部位 同受试样 品。

    第 1点 1:1(体积 比)FCA/水或生理盐水 的混合物 ;

    第 2点 未稀释的介质 ;

    第 3点 用 1:1(体 积 比)FCA/水 或生理盐水配制的质量浓度为 50%的介质 。

    6.4.2.3.2 诱导接触(第 7天)

    将涂有 0.5g(mD受试样 品的 2cm× 4cm滤纸敷贴在上述再次去毛 的注射部位 ,然 后用两层纱

    布 ,一 层玻璃纸覆盖 ,无刺激胶布封闭固定 48h。 对无皮肤刺激作用 的受试样品 ,可 加强致敏 ,于 第二次

    诱导接触前 24h在注射部位涂抹 10%十 二烷基硫酸钠 (SLS)0.5mL。 对照组仅用介质作诱导处理 。

    6.4.2.3.3 激发接触 (第 21天 )

    将豚 鼠躯干部去毛 ,用 涂有 0.5g(mL)受 试样 品的 2cm× 2cm滤 纸片敷贴在去毛 区,然 后再用两

    层纱布 ,一 层玻璃纸覆盖 ,无 刺激胶布封闭固定 24h。 对照组动物作 同样处理 。如激发接触所得结果不

    能确定 ,可 在第一次激发接触一周后进行第二次激发接触 。对照组作 同步处理 。

    6.4.2.3.4 观察及结杲评价

    激发接触结束 ,除 去涂有受试样品的滤纸后 24h、 48h和 72h,观察皮肤反应 (如 需要清除受试残 留

    物可用水或选用不改变皮肤 已有反应和不损伤皮肤 的溶剂),按 表 3评分 。当受试样 品组动物皮肤反应

    积分≥1时 ,应 判为皮肤致敏反应 阳性 ,按 表 2对受试样 品进行致敏强度分级 。

    表 3 皮肤致敏反应试验评分标准

    反 应                                                        评 分

    无反应                                                        0

    散在或小块红斑                                          1

    中度弥漫的红斑 、轻度水肿                        2

    严重 的红斑 、水肿                                      3

    7 评价报告

    除 GBZ/T240.1规 定的一般项 目外 ,评 价报告还应包括以下方面 :

    a) 阳性试验信息 ,包 括阳性对照物 1试验方法和试验时间;

    ω 评分等级系统的简要描述 ;

    o 诱导和激发使用的介质 ,如 果不是水和生理盐水 ,说 明使用的理 由。任何可能与受试样品反

    应 `或 增强、或妨碍吸收的原料均应报告 ;

    d) 诱导和激发使用受试样品的总量 ,每 次使用的技术 ;

    o 结论 。

    8 结果解释

    试验结果应能得出受试样品的致敏能力和强度 ,这 些结果只能在很有限的范围内外推到人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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