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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EN 71是欧洲玩具产品安全标准,是由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制定的,旨在确保在欧洲市场上销售的玩具符合其规定的安全要求。EN 71标准主要涵盖了与儿童玩具相关的安全性能和测试方法。它的目的是保护儿童的安全,预防潜在的风险。该标准是欧洲市场上销售玩具的法律要求之一,玩具制造商必须确保其产品符合EN 71标准的要求,并进行相应的测试和评估。
适用范围:14岁以下儿童玩耍的产品或者材料。
EN 71 标准系列
EN 71-1 玩具安全 第1部分:物理和机械性能
EN 71-1:2014+A1:2018为最新标准,该标准规定了从新生婴儿至14岁儿童使用的不同年龄组玩具的机械与物理性能的安全技术要求,也规定了对包装、标记和使用说明方面的要求。要求玩具在测试中不得出现坍塌、吞食、锐利边缘、噪音、尖点等一切有可能伤及儿童生命和健康的危险存在。物理机械性能具体测试项目主要有:尖点测试、利边测试、小部件测试、压力测试、弯曲测试、冲击测试、线缝拉力测试、拉力测试、扭力测试、噪音等级、动力强度、包装膜厚度测试、弹射类玩具、头发附着测试等。
主要描述了有关玩具机械和物理性能方面的要求和测试方法,也包括有关包装、标志和标签的要求。适用于设计或者预计供14岁以下儿童玩耍的产品或者材料,无论是否专门提供。包括依据儿童行为特点的正常使用和合理滥用前后的玩具。
包含针对适合36个月以下、18个月以下和太小无法独自坐起的儿童的玩具的特殊要求。根据指令2009/48/EC,“预计提供使用”是指父母或者监护人根据玩具的功能、尺寸和特性合理地判断其适用年龄段。因此,根据本标准,例如功能简单的用于手持和搂抱的软体填充玩具会被认为预计提供给36个月以下儿童。
EN 71-2 玩具安全 第2部分:易燃性测试
EN 71-2:2020为最新标准,玩具的材料和构造应当在一定的火源下有足够的防火性能,以避免火灾事故发生。同时,玩具上的火焰应迅速熄灭,以确保儿童能够安全逃离火灾现场。
本标准详细说明,禁止使用在所有玩具中的易燃性材料的类别,同时对特定玩具在经受小火源点火时的燃烧性能作了要求。
包含关于所有的玩具的一般要求和关于下列被认为会出现最大危险的玩具的特殊要求和测试方法:戴在头上的玩具:由毛发、绒毛或者具有类似特征的材料制成的胡须、触须、假发等;面具;兜帽、头巾等;戴在头上的玩具的元素,但不包括通常在聚会上提供的纸质新奇帽;玩具化装服饰和预定供儿童在玩耍中穿戴的玩具;预定能让儿童进入的玩具;软体填充玩具。
一般要求。下列材料不应出现在玩具中:赛璐珞(硝酸纤维),但是在清漆、颜料、胶水中使用的,或者在乒乓球或类似游戏中使用的球中使用的材料除外;在火中具有与赛璐珞相同特性的材料。在检测时对某些特定的材料施加测试火焰以检查玩具是否符合4.2至4.5条款的要求,如果符合4.2至4.5条款的相关要求则被认为符合本条款的要求:遇火后产生表面闪烁效应的毛绒面材料,在移除测试火焰后,毛绒面如果没有出现瞬间的火焰区域,则视为符合本要求;此外,玩具不能含有易燃气体、极度易燃液体、高度易燃液体、易燃液体和易燃凝胶,下列情况除外:装在单个最大容量为15ml的容器内提供的易燃液体和易燃凝胶;完全储存于书写工具细管内的多孔材料中的高度易燃液体和易燃液体;粘度大于260×l0-6 m²/s的易燃液体,相当于按照EN IS0 2431使用6号杯测试时流动时问人于38s。
注:根据指令2009/48/EC关于清洁和清洗的要求:“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的设计和生产必须保证其能够被清洁。纺织品玩具应该可以清洗,除非浸泡清洗会导致其内在装置损坏。玩具按照本点及制造商说明书介绍的方法进行清洁后同样需要满足安全要求。”如果适用,制造商应当提供如何清洁玩具的说明。这些内容不是详尽的,指令2009/48/EC和其相关指引文件应该作为以后细节的参考。
EN 71-3 玩具安全 第3部分:有毒金属溶出测试
EN 71-3:2019+A1:2021为最新标准,玩具中使用的材料和化学物质应符合相关安全标准,不能含有有害物质。特别是对于儿童年龄较小的玩具,应避免使用有毒有害的颜料和涂料。此外,对于可能引起皮肤过敏的物质,如镍和苯胺等,也有相应的限制。
规定了从玩具材料和玩具部件中迁移的铝、锑、砷、钡、硼、镉、铬(III)、铬(VI)、钴、铜、铅、锰、汞、镍、硒、锶、锡、有机锡、锌共19种物质的要求和测试方法。标准里将材料分为如下3大类,每种材料对应不同的限制值。类别I:干燥的,脆的,粉末状或柔软可塑的材料;类别II:液体或粘性的材料;类别III:可刮取材料。包装材料不包括在内,除非它们是玩具的一部分或其本身具有娱乐价值。
某些玩具和玩具零件,在考虑儿童正常的和可预见性的行为时,这些部分由于它们的可接触性、功能、质量、大小或其它的特性,可明显排除因吮吸、舔食和吞咽造成的危害.这部分玩具不包括在本标准之内。
玩具材料 |
类别Ⅰ |
类别Ⅱ |
类别Ⅲ |
涂层、清漆、印油、聚合物和类似涂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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Χ |
聚合物和类似材料,包括压膜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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Χ |
纸张和纸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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Χ |
天然或合成纺织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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Χ |
玻璃、陶瓷或金属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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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Χ |
其它材料,不管是否被浸染色(例如: 术材、纤维板、硬质板、骨头和皮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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Χ |
能留下痕迹的或类似的固体玩具材料 (如:彩色铅笔芯、粉笔、蜡笔等) |
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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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软性造型材料,包括造型粘土和石膏 |
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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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体油漆-包括手指油漆、清漆、钢笔 中的墨水等,和类似液态状的玩具材料 -如泡泡水、黏液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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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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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胶 |
|
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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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本标准所要求的19种重金属元素的限值要求见如下:
元素 |
干燥、易碎、粉末状或柔韧性的玩具的材料(mg/kg) |
液体或粘性的玩具材料( mg/kg) |
可刮取的玩具材料(mg/kg) |
铝 |
5625 |
1406 |
70000 |
锑 |
45 |
11.3 |
560 |
砷 |
3.8 |
0.9 |
47 |
钡 |
1500 |
375 |
18750 |
硼 |
1200 |
300 |
15000 |
镉 |
1.3 |
0.3 |
17 |
铬(三价) |
37.5 |
9.4 |
460 |
铬(六价) |
0.02 |
0.005 |
0.2 |
钴 |
10.5 |
2.6 |
130 |
铜 |
622.5 |
156 |
7700 |
铅 |
2.0 |
0.5 |
23 |
锰 |
1200 |
300 |
15000 |
汞 |
7.5 |
1.9 |
94 |
镍 |
75 |
18.8 |
930 |
硒 |
37.5 |
9.4 |
460 |
元素 |
干燥、易碎、粉末状或柔韧性的玩具的材料(mg/kg) |
液体或粘性的玩具材料( mg/kg) |
可刮取的玩具材料(mg/kg) |
锶 |
4500 |
1125 |
56000 |
锡 |
15000 |
3750 |
180000 |
有机锡 |
0.9 |
0.2 |
12 |
锌 |
3750 |
938 |
46000 |
EN 71-4 玩具安全 第4部分:化学和有关活动用的试验装置
EN 71-4:2020为最新标准,涵盖化学和相关活动的实验装置,包括晶体生长装置、二氧化碳发生器和补充装置,不涵盖嗅觉棋盘游戏、化妆包和味觉游戏,不适用于EN 71-5涵盖的其他化学玩具(例如烤箱硬化增塑 PVC造型粘套装)。规定了玩具中不同化学物质(如溶剂、色素等)的使用限制,以确保使用玩具时不会对儿童的健康造成危害。
EN 71-5 玩具安全 第5部分:化学玩具(试验装置除外)
规定了玩具中涂料和印刷油墨的特定要求,包括对有害物质的限制以及耐磨性和刮擦性能的测试方法。
EN 71-6 玩具安全 第6部分:年龄标志的图形表示
该部分指出了对不适合3岁以下儿童使用但可能对3岁以下儿童有危险的玩具应加贴年龄警告标识。警告标识可用文字说明或图示符号,如果使用警告说明,它必须符合EN 71 Part 1的要求,无论是用英文或是用其他国家的语言文字都必须清晰地显示警示语。
EN 71-7 指画颜料的要求
规定了玩具中可溶性元素(如钼、锡等)的最高允许含量,以最大程度减少儿童因口腔接触而摄入这些元素的风险。列举了手指画颜料中可允许的着色剂和防腐剂及其限值,并规定了8大重金属的迁移限值以及主要芳香胺的使用限制,同时也规定了指画颜料中物理特性的要求。
EN 71-8 供户内和户外家庭娱乐用的摇摆、滑动和类似玩具
规定了活动玩具(如秋千、溜滑梯等)的特殊要求,包括结构、材料和安全性能等方面的考虑。适用于带有横梁或与横梁组合的家庭活动玩具,以及类似的供14岁以下儿童在上面或里面玩耍和常用于承载一个或多个儿童重量的玩具。
同时规定了对以下方面的要求:活动玩具用于单独出售的附件和零部件;用于组合在活动玩具上面或里面的单独出售的摇摆结构;包括通过一个预定的构建说明书,用于构建活动玩具部件的活动玩具的结构性包装。
不包括下列范围:EN1176所涉及的用于公共场所的娱乐器材;EN 71-1所涵盖的弓形底摇摆玩具(例如摇摆木马)和类似玩具;最大装水深度超过400mm的玩具水池,测量由溢出线到水池内最深点的距离;和玩具蹦床。
EN 71-9 玩具中有机化合物通用要求
为保证玩具的安全性,对某些玩具和玩具材料中的某些有害有机物的迁移及含量作了特殊的要求,它们可以通过以下方面BAO露,包括:食入、摄取、皮肤接触、眼部接触、吸入。当以有意或者可预见的方式使用时,要考虑到儿童的正常习惯和玩具的功能和设计。不包括化学玩具、实验装置或指画颜料的要求,这些产品的要求由EN 71其它部分进行规定。玩具使用的包装材料不在此标准的范围内,除非它们是玩具的组成部分或者具有玩耍的价值。
EN 71-10 有机化合物的样品制备和提取
玩具特定安全要求的样品制备和萃取程序,为建立这些在EN 71-9中释放或含有有机
物化合物成分玩具要求。
EN 71-11 有机化合物的分析方法
针对玩具中使用的某些有机化合物的要求和限制。该标准规定了玩具中不得使用或限制使用的特定有机化合物(邻苯二甲酸酯类、多环芳烃类、亚硝胺类、其他物质等),以确保儿童在接触和使用玩具时的安全。
EN 71-12:2016 亚硝胺及亚硝基化合物
规定了玩具中弹性体材料及指画颜料中N-亚硝胺和N-亚硝基化合物迁移量要求和测试方法。2013年6月29日,经欧盟官方通讯2013/C187/09公布EN 71-12:2013成为2009/48/EC协调标准。
主要针对以下玩具材料或部件:设计为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由“弹性体”所组成的玩具或玩具部件;设计为放入口中的由“弹性体”所组成的玩具或玩具部件;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手指油漆。
要求
1.标准中规定的玩具中弹性体材料及指画颜料中N-亚硝胺和N-亚硝基化合物迁移量
要求如下表:
物质 |
适用范围 |
||
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由(橡胶等)弹性体材料制造的玩具或玩具部件 |
由(橡胶等)弹性体材料制造的可入口的玩具或玩具部件(如气球、出牙器) |
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指画颜料 |
|
N-亚硝胺 |
0.05 |
0.05 |
0.02 |
N-亚硝基化合物 |
1.0 |
1.0 |
1.0 |
2.标准中规定的N-亚硝胺物质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表:
N-亚硝胺物质 |
CAS号 |
缩写 |
N-亚硝基二乙醇胺 |
1116-54-7 |
NDELA |
N-亚硝基二甲an |
62-75-9 |
NDMA |
N-亚硝基二乙胺 |
55-18-5 |
NDEA |
N-亚硝基-N-乙基苯胺 |
621-64-7 |
NDPA |
N-亚硝基-双-异-丙基胺 |
601-77-4 |
NDiPA |
N-亚硝基-二正丁基胺 |
924-16-3 |
NDBA |
N-亚硝琏二异丁胺 |
997-95-5 |
NDiBA |
N-亚硝基-N,N-二(3,5,5-三甲基已基)胺 |
1207995-62-7 |
NDiNA |
N-亚硝基吗啉 |
59-89-2 |
NMOR |
N-亚硝基哌啶 |
100-75-4 |
NPIP |
N-亚硝基二苄胺 |
5336-53-8 |
NDBzA |
N-亚硝基-N-甲基苯胺 |
614-00-6 |
NMPhA |
N-亚硝基-N-乙基苯胺 |
612-64-6 |
NEPhA |
EN 71-13:2021+A1:2022嗅觉棋盘游戏、化妆品游戏和味觉游戏
以规范嗅觉棋盘游戏、化妆品套装,味觉游戏以及此类游戏或套装的配件中所用物质和混合物的要求。该标准同时还规定了玩具中禁用的致敏性芳香剂、标签、成分列表、说明书、活动中将要使用的设备和高度易燃液体的使用等要求。
EN 71-14:2018 家庭用的蹦床
玩具蹦床标准新纳入儿童埋地蹦床,出口欧盟必须遵守标准。埋地蹦床是一种蹦床,根据厂家的说明,在安装过程中需要挖一个洞。埋地蹦床有两种:
1.高架埋地蹦床,其框架水平位于地面以上
2.地面水平埋地蹦床,框架与地面齐平
高架埋地蹦床需要安装围护结构。地面水平的埋地蹦床需要在跳跃区外设置围护结构或在跳跃区边缘外提供一米宽的软表面。
垫片挠度系数:垫片偏转系数是用来计算和测试垫片偏转质量的倍增系数。考虑到静态和动态,这样做的目的是确保垫子在用户跳跃时不会碰到地面。以前的版本EN71-14标准要求所有蹦床垫层的挠度系数为2.5.修订后的标准将该系数提高到5.0,但除迷你蹦床外,其系数仍为2.5.与非埋地蹦床相比,埋地蹦床对最大挠度下与地面剩余距离的要求更为严格。对于埋地蹦床,考虑了蹦床孔中一些碎片的回填效果。
本标准已在以下部分发生变化:蹦床类别、蹦床结构、材料耐久性、手指压力、床垫偏移、工具、警告、标记和使用说明、测试方法、基本原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