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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效标识 的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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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法规:法规
CNAS认可项目:是
- 中国能效标识属于强制性比较标识。根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质检总局第17号令)规定,中国于2005年3月1日正式实施了“中国能效标识”制度。中国能效标识制度对节能潜力大、使用面广的用能产品实行统一的能效标识,制定并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确定统一适用的产品能效标准、实施规则、能源效率标识式样和规格。在要求的产品或产品最小包装的明显部位标注统一的能源效率标识,并在产品说明书中说明。目前列入强制性能效标识产品目录的产品有家用电冰箱、房间空调器、电动洗衣机、单元式空调机、自镇流荧光灯、高压钠灯、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冷水机组、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这些产品在中国进口和销售时必须贴上“中国能效标识”标签。
香港节能灯能源效益标签
香港政府于2008年5月23日立法强制执行产品能源效益标签计划。首阶段涵盖三类产品(即空调机、冷冻器具和紧凑型荧光灯),于2009年11月9日起已全面实施。 所有在本港供应的该类订明产品必须是已获编配参考编号并附有能源标签的表列型号。根据该条例,任何人士如违反上述规定,即属违法。强制性标签计划第二阶段,扩大涵盖范围至另外两类电器产品(即洗衣机和抽湿机),于2010年3月19日开始,并有18个月宽限期,让业界作好所需的准备。
美国《2007能源独立和安全法案》(EISA2007)
《2007能源独立和安全法案》(H.R. 6)已于2007年12月由布什总统签署生效。新能源法案旨在推动美国减少能源依赖性和实现供应安全。
《2007能源独立和安全法案》是一部综合性法律,它所牵涉的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从轿车和轻型卡车的燃料经济性标准到可再生燃料和电力资源,再到“绿领”劳动力的培训计划等诸多内容,该法案还为电器及照明产品制定了第一个强制性联邦能效标准。
California Energy Commission Appliance Efficiency Regulations(加州能源委员会电器效率法规)
美国加州能源委员会(CEC,California Energy Commission)制定了电器能效法规 (Appliance Efficiency Regulations),目的是减少加州能源的消耗,改善能源系统,促进强有力的经济和健康的环境。
该法规涵盖了23个产品类别,根据法规要求,这些产品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实验室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检测,证明符合要求后,才能够进入加州市场销售(参考法规CEC-400-2009-013)。
注释:自2008年7月1日起,美国2007能源独立和安全法案已取代美国所有州立外接电源标准,包括下表所示的加州能源标准。
Energystar能源之星
能源之星(Energy Star),是一项由美国政府所主导,由美国环保署(EPA)和美国能源部(DOE)共同推行的一项主要针对消费性电子产品的能源节约的政府计划。该计划于1992年由美国环保署(EPA)所启动,旨在更好地保护生存环境,节约能源,目的是为了降低能源消耗及减少发电厂所排放的温室效应气体。该计划最早在电脑产品上推广,现在纳入此认证范围的产品已达30多类,如家用电器,制热/制冷设备,电子产品,照明产品等等。
美国EnergyGuide能效标识
能源指南(EnergyGuide)能效标识是美国强制的比较标识。该标识规定始于1975年生效的《能源政策与节约法》(EPCA),并于1980年5月开始实施。
EnergyGuide能效标识覆盖的产品包括冰箱、冷冻箱、洗碗机、洗衣机、室内空调、热水器、火炉、锅炉、中央空调、热泵和池加热器。该法授权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负责建立能效标识制度,能源部(DOE)负责制定能源效率目标,即最低能源效率标准(MEPS)。对以家电为主的电器产品实行强制性的能效标识制度。
80PLUS
80 PLUS 计划是由美国能源署出台,Ecos Consulting 负责执行的一项全国性节能现金奖励方案。比能源之星4.0指标要求更高的美国80PLUS认证,是目前世界上最严格的电源制品专业认证。能源之星4.0以及80PLUS认证均要求电源产品转换效率必须达到80%,而80PLUS提出了更具体的规定,分别是计算机在20%、50%、100%负载环境下转效率均达到80%以上和额定负载情况下的功率因数PF值需要大于0.9,待机功率必须小于或者等于1W。
加拿大EnerGuide能效标签
加拿大能源指南(EnerGuide)标签属于强制比较标识,其法律依据为加拿大《能源效率法》和《能源效率条例》,加拿大自然资源部(Natural Resources Canada,NRCan)负责该标签系统的管理。
目前加拿大EnerGuide标签所涵盖的产品包括:干衣机、洗衣机、洗衣/干衣一体机、洗碗机、电灶、冷藏箱、冷冻箱、冷藏冷冻箱、房间空调器。这些产品的制造商、进口商或经销商应在产品上加贴EnerGuide标签,进口或者在省间运输这些产品的经销商应保证产品适当地标识。
欧盟能源标识
欧盟能源标识属于分级比较标识。依据欧盟理事会1992年9月22日第92/75/EEC号关于家用电器能源和其他资源消耗的标识及标准产品信息显示的指令和针对具体产品的特殊要求的一系列欧盟能源标识实施指令,各欧盟成员国对电冰箱、空调、洗衣机等八大类家用电器产品实行强制性能源比较标识制度,在销售这些产品时必须要附有标识以显示相关的能源与资源使用情况。具体产品的标准和标识的详细说明分别在1992年后续颁布的各个产品指令中。
欧盟能效标签通过不连续的性能等级体系为产品建立明确的能效等级,为消费者提供有关产品能耗、运行成本、能效或其他重要特性等方面的信息。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能效标签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对于家用电器的能效标签要求体现为能量分等(Energy Rating)和最低能源性能标准(MEPS)两方面。1985年,澳大利亚的新南威尔士和维多利亚州最先引入了能量分等(Energy Rating)标签,1999年开始引入最低能源性能标准(MEPS),如今这种强制性的能量分等标签和MEPS已遍及澳大利亚各州以及新西兰。
实施和准备实施能量分等(Energy Rating)标签或最低能源性能标准(MEPS)的产品范围见澳大利亚官方信息。
韩国能效标签
目前,韩国工商能源部(MOCIE)和韩国能源管理机构(KEMCO)正实施三项能效计划:能效标准与标识计划、“e-Standby”计划和高效电器认证计划。
1. 能效标准与标识计划
在该计划下,高耗能产品进行了分级并加贴了能效标识(等级1~5),没有达到最低能源性能标准(MEPS)的产品将不允许被制造和销售。所有韩国制造商都应遵循该计划。KEMCO将能效等级标识应用于17种产品,将最低能效标准标识应用于家用煤气炉、三相异步电动机等。
属于能效标准与标识计划的产品有:电冰箱、冷冻箱、朝鲜泡菜冷藏箱、空调、洗衣机、洗碗机、冷热水饮水机、电饭锅、真空吸尘器、电风扇、空气净化器、白炽灯泡、荧光灯、荧光灯的整流器、紧凑型荧光灯(CFL)、三相异步电动机、家用煤气炉和汽车。
2. “e-Standby”计划
电器的待机功耗会消耗大量的能源。为了推动减少待机功耗、推动节能产品的广泛使用, 1999年4月1日韩国提出了“e-Standby”计划。该计划的法律依据是《韩国合理使用能源法》的第18~21条以及韩国知识经济部(MKE)的有关“e-Standby”计划实施条例的通报。其目的在于通过鼓励制造商生产和销售满足知识经济部(MKE)和能源管理机构(KEMCO)建议的节能标准的节能产品,系统地节约待机功耗。
该计划主要针对22种办公设备和家用电子产品:计算机、显示器、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扫描仪、多功能设备、节能和控制设备、电视机、磁带录像机(VCR)、家庭音频产品、DVD播放机、微波炉、手机电池充电器、机顶盒、门用电话、有绳/无绳电话、电子坐厕、调制解调器、网关。
3. 高效电器认证计划
该计划的目的在于挑选出性能在一定标准之上的节能产品。经认证产品可以佩戴高效设备标识并颁发证书。
该计划主要针对包括电动机、锅炉和照明设备的41种产品:三相异步电动机;26 mm、32 W的荧光灯;26 mm、32 W荧光灯的镇流器;紧凑型荧光灯(CFL);荧光灯的反射器;传感照明设备;热回收通风机;窗户;工业燃气锅炉;家用燃气锅炉;泵;离心式冷水机组;不间断电源供电系统;自动售货机;变压器;16 mm荧光灯;金属卤化物灯的电子镇流器;钠灯的电子镇流器;变频器;加热用自动温控阀;LED交通信号灯;多功能型开关系统;直燃吸收冷热水机组;单相异步电动机;通风机;离心式鼓风机;16 mm荧光灯的镇流器;潜水式射流增氧机和搅拌机;金属卤化物灯;HID灯的反射器;FPL紧凑型荧光灯的镇流器;32 W的FPL紧凑型荧光灯;燃油锅炉;工业燃油锅炉;蓄热式烧嘴;涡轮增压器;LED的出口指示灯;恒温恒湿机;多联机空调;卤素灯的LED灯;荧光灯的LED灯
新加坡能源标签
新加坡能源标签(Energy Label)属于强制比较标识。2002年4月,新加坡国家环境局(National Environment Agency,NEA)与新加坡环境理事会(Singapore Environment Council,SEC)对家用电器引入了自愿性的能源标签制度(Energy Labelling Scheme,ELS),帮助家庭选择高能效产品。在该制度下,含有能效信息的标签被加贴在零售商店内的空调和电冰箱产品上。
2007年3月,新加坡环境与水资源部部长在议会上宣布将建立强制性能源标签制度,家用空调和电冰箱计划于2007年中引入强制性能源标签制度。2007年6月,新加坡发布了《环境保护与管理法》(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Management Act,EPMA),规定从2008年1月1日起,注册商品应加贴能源标签,原法案EPCA也被更名为EPMA。
日本节能标识
日本节能标识(Energy Saving Labeling Program)属于自愿性比较标识。
为了让消费者购买到更高能效的产品,日本节能法(《能源合理使用法》)将标明产品名称、产品型号以及能效标识和功/油耗标识作为产品标注的基本要求。2000年8月,日本实行了自愿性节能标签计划,至2006年4月已有13类产品被指定为节能标签要求产品,这13类产品是:空调、电冰箱、冷冻柜、电视机、荧光灯、计算机、磁盘、空间加热器、燃气热水器、燃油热水器、电子坐厕、变压器、燃气厨具。被指定的产品要求标识节能标签信息,节能标签上标明的信息包括:节能标志(达到能效标准的标志为绿色,未达到能效标准的标志为橙色)、实现Top Runner标准目标的年份、Top Runner标准的达标率、每年的能耗。
能效标识
产品
中国能源标识
计算机显示器、复印机、储水式电热水器、多联式空调、家用电磁灶、转速可控型房间空调器、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冷水机组、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高压钠灯、自镇流荧光灯(节能灯)、单元式空气调节机、电动洗衣机、房间空气调节器、家用电冰箱
澳大利亚能源等级标识计划(MEPS)
液晶电视机、展示柜冰柜,配电变压器,商用冷藏柜、镇流器,直管荧光灯、空调、洗碗机、干衣机、洗衣机、电冰箱、冷柜、荧光灯、机顶盒、外置电源、电视.
韩国能效标准与标识计划
电冰箱、冷冻箱、冷藏箱、空调、洗衣机、洗碗机、冷热水饮水机、电饭锅、真空吸尘器、电风扇、空气净化器、白炽灯泡、荧光灯、荧光灯的整流器、紧凑型荧光灯(CFL)、三相异步电动机、家用煤气炉和汽车
美国能效标签
冰箱、冷冻箱、洗碗机、洗衣机、室内空调、热水器、火炉、锅炉、中央空调、热泵和泳池加热器
美国“能源之星”
家用电器:如电冰箱、空调、洗衣机、洗碗机、减湿器等;
家用电子产品:如电视机、录像机、无绳电话、DVD产品等;
加热和制冷设备:如热泵、锅炉、中央空调等;
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如计算机、显示器、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一体机等;
照明设备:如紧凑型荧光灯、出口指示灯、吊扇等;
工业及商用产品:如变压器、电源、商业用煎锅、商用冷冻机等;
大型商业建筑物及新建的住房、门窗等。
欧洲能源标识(ErP指令)
家用照明产品、待关机产品、电视机、简易式机顶盒、荧光灯、高压气体放电灯和镇流器、外接式电源、家用制冷产品
香港能效标签EEL
空调机、冷冻器具和紧凑型荧光灯
日本节能标识
空调、电冰箱、冷冻柜、电视机、荧光灯、计算机、磁盘、空间加热器、燃气热水器、燃油热水器、电子坐厕、变压器、燃气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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