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认证人脉交流通讯录
注意:进口强制性认证产品应加贴CCC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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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简介】
日前,山东威海检验检疫局在检验一批从韩国进口的塑胶宝宝摇铃玩具时发现,该批玩具为强制性认证产品,企业报检时提供了该产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但产品未按要求加贴CCC认证标志,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第117号令)。为此,威海局判定上述货物一次检验不合格,并要求进口商提供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实验报告和加贴CCC认证标志。经整改,检验人员验证合格后,同意进口商进口这批货物并进行销售。
【案件分析】
该批塑胶玩具属于强制性认证产品,进口商虽然按照要求提供了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但依据相关法规,还应加贴CCC认证标志却未加贴,检验人员责令进口商限期改正,整改合格后准予销售。
【案例启示】
企业在进口强制性认证产品时,应要求国外客户提供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仔细核对证书和拟进口产品的一致性;同时,要求国外客户在产品上按要求加贴CCC认证标志和符合我国相关标准要求的中文说明。
【相关法规】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第117号令)
第二条 为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体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国家规定的相关产品必须经过认证(以下简称强制性产品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第四十条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对列入目录的进口产品实施入境验证管理,查验认证证书、认证标志等证明文件,核对货证是否相符。验证不合格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对列入目录的进口产品实施后续监管。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地方质检两局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万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获证产品及其销售包装上标注的认证证书所含内容与认证证书内容不一致的;
(二)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未按照规定使用认证标志的。